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多少计提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按购销金额0.3‰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0.5‰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0.3‰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按所载金额0.5‰贴花
12、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计税5元/件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5元。
扩展资料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对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纳税人,按经营范围分为工业企业、商业及其他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其购销环节应征的购销合同印花税,
分别按其销售收入的70%、50%和30%作为计税依据核定征收,在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堵塞征管漏洞的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的统一下降。
《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是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纳税凭证的;
二是拒不提供应纳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纳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是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未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印花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10月1日起广东省统一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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